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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珠区幼儿园招生安排及指引发布!附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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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海珠区幼儿园招生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和广东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2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2〕3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现就2022年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工作原则



(一)落实主体责任。幼儿园要切实履行学前教育办学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各园招生工作方案,确保招生工作合法规范、安全有序、公开公正进行。


(二)坚持免试入园。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采用测试、口试或其他任何变相考试及审查成绩的方式招生。


(三)坚持公正公开。幼儿园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招生政策要求执行,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


(四)坚持安全防疫。幼儿园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分批开展招生报名工作,尽量减少线下办理,避免家长聚集。


二、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


(二)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收本区户籍以及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不低于90%。幼儿园招生的具体方案、流程等由幼儿园制订,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三)非区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剩余学位应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的比例及招生的具体方案、流程等由其举办单位与幼儿园共同制订,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四)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根据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规定,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等的资助。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适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幼儿。幼儿园招生的具体方案、流程等由幼儿园制订,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五)各幼儿园应尊重特殊幼儿个体差异,依法招收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适龄残疾幼儿入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依据家长申请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三、招生工作安排



(一)2022年4月区教育局下达招生计划,各幼儿园按计划做好本园招生工作方案,并参照《2022年海珠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详见附件)进行实施。


(二)幼儿园招生分批进行,各批次安排如下:


1.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其中,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园区面向业主子女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9日至5月14日,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7日至5月21日;其他类型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时间为5月22日至5月31日


2.民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5月22日至5月31日。具体招生工作由各园自行安排。幼儿园报名可以通过网络、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避免家长聚集到幼儿园现场报名。


(三)已录取的适龄幼儿体检及注册工作由幼儿园通知安排。


四、招生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生信息

为方便广大家长给子女选择就近、适宜的幼儿园入读,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幼儿园要切实做好招生准备工作。要将本园办学性质、地址、办学许可证编号、办学基本条件、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资助办法、招生服务指引、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时间、录取办法、录取结果及咨询和监督电话等招生工作信息通过各幼儿园公示专栏和网站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及时进行公告。


(二)规范招生秩序

各幼儿园要加强招生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严肃招生纪律,及时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维护良好的招生报名秩序。对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保障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三)完成新生录取

招生报名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各幼儿园应及时做好信息核验工作,将录取结果告知幼儿家长,对于没有录取的幼儿,亦应当及时告知结果。幼儿入园前应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四)做好信息采集

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幼儿入园信息采集工作,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按要求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广州市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新生信息,并按卫健部门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五)落实防疫制度

1.各幼儿园要按照上级部门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及疫情防控预案,严格校门口出入管理,坚决做到“五个一律”。2.各幼儿园要优化简化招生报名各项手续,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




附件1  2022年海珠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



附件2  2022年海珠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附件3 2022年海珠区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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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教育系统

公办幼儿园



招生工作安排

(一)公布招生计划。

4月29日,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向社会公布2022年招生总人数、电脑派位招生比例和人数等信息。


(二)第一阶段(5月9日—5月14日),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园区招生。


1.招生对象:小区业主子女。

具有海珠区户籍并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报读幼儿须具有与小区房产地址一致的户籍,且小区房产的产权人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1)报读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该小区房产完全权属人(以房产证件及由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查册结果为准,幼儿父母均需查册)。


(2)报读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该小区房产不完全权属人,但该房产为报读幼儿法定监护人的唯一房产(以房产证件及由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查册结果为准,幼儿父母均需查册)。


(3)报读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产,该房产为报读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完全权属房产(以房产证件及由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查册结果为准,幼儿父母及该房产权属情况均需查册)。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幼儿,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统一在“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上进行,报名幼儿法定监护人可通过网页(http://bm.haizhuedu.net)或微信小程序登入(详见附件4)。


(2)幼儿法定监护人应于5月9日9时至5月11日12时前完成网上报名。


(3)每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只能填报1个志愿。


(4)每名幼儿在报名成功后将随机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幼儿报名标识,与电脑派位录取结果无关。


(5)法定监护人可凭幼儿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自行登录系统,并修改部分报名基本信息。幼儿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登录标识不可修改。系统以报名截止时间(5月11日12时)前提交的幼儿信息为准,逾期未完成填写或未提交的报名信息均视为无效。


 3.电脑派位录取及公示。

(1)5月11日15时进行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园区面向符合条件幼儿优先招录派位。电脑派位流程如下:


第一步:将已报名的幼儿基本信息导入至派位专用电脑。


第二步:电脑派位系统为每位参与电脑派位的幼儿赋予对应的随机号码(随机号码采用国际通用的系统内置标准随机函数算法设计的程序产生),拟录取名单按照随机号码从小到大依次录取,直至完成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园区派位计划。


当天18时后,法定监护人可通过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专栏,登录“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http://bm.haizhuedu.net),或报名小程序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2)5月12日9时至14日16时,“拟录取”幼儿的法定监护人持有关材料到录取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和确认。必备材料包括:幼儿户口簿、出生证和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户口地址一致的小区房产证;幼儿父母及该房产权属情况查册证明(查册时间须在2022年4月1日后);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原件);录取幼儿园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经资格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电脑派位随机号码从小到大依次递补。幼儿园负责通知拟递补录取幼儿法定监护人于补录期间进行递补录取资格的现场审核。


区属教育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录取了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后,剩余学位可录取在举办单位或幼儿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工作人员适龄子女。



(二)第二阶段(5月17日—5月21日),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


1. 招生对象。

具有海珠区户籍并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本地户籍适龄幼儿。


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面向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及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详见附件3)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公开招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统一在“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上进行,报名幼儿法定监护人可通过网页(http://bm.haizhuedu.net)或微信小程序登入(详见附件4)。


(2)幼儿法定监护人应于5月17日9时至5月19日12时前完成网上报名。


(3)每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只能填报1个志愿。


(4)在第一阶段电脑派位中已被确认为“拟录取”的幼儿不得报名参加第二阶段的电脑派位。


(5)每名幼儿在报名成功后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幼儿报名标识,与电脑派位录取结果无关。


(6)法定监护人可凭幼儿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自行登录系统,并修改部分报名基本信息。幼儿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登录标识不可修改。系统以报名截止时间(5月19日12时)前提交的幼儿信息为准,逾期未完成填写或未提交的报名信息均视为无效。


3.电脑派位录取及公示。

(1)5月19日15时进行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面向符合条件适龄幼儿公开招录的电脑派位。电脑派位流程如下:


第一步:将已报名的幼儿基本信息导入至派位专用电脑。


第二步:电脑派位系统为每位参与电脑派位的幼儿赋予对应的随机号码(随机号码采用国际通用的系统内置标准随机函数算法设计的程序产生),拟录取名单按照随机号码从小到大依次录取,直至完成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派位计划。


当天下午18时后,法定监护人可通过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专栏,登录“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http://bm.haizhuedu.net),或报名小程序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2) 5月20日9时至21日16时,“拟录取”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应持有关材料到录取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和确认。必备材料包括:幼儿户口簿、出生证和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原件);录取幼儿园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经资格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电脑派位随机号码从小到大依次递补。幼儿园负责通知拟递补录取幼儿法定监护人于补录期间进行递补录取资格的现场审核。





2022年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
招生工作日程



2022年海珠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信息一览表


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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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田心君责编 | 吴美美、田心君来源 | 海珠区教育局、海珠区人民政府网投稿邮箱 | haizhujun@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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